4)第二百四十二章 扬帆_北宋士大夫的非人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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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得实利按照户册人口均摊,不准任何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本官将会勒石,将这些条令刻碑放在每一圩堤上。”

  这样做各县损失会表面减少。其实不然,包括以口计户分田,都将隐匿的口数公开出来。有了口数,就有了税务。也不是苛刻于民,对于圩区百姓即将到来的生活,不是沉重的负担,就算最小的户数,也有了五十多亩地,放下身体,吃一点苦,算税二十取四五,一亩地所得四石粮,除去成本,也能节约出来六七十石粮食,至少让他们得以温饱。

  难的不是现在,是将来,人口进一步繁衍,若再加上兼并,五十年过后,又是一种样子。但在这几十年内,百姓会过上幸福的生活。

  诸人再次想了一下,终于想到妙处,又连声称赞道:“妙。”

  “本官会出资购买数百头牛,放于五等户无牛客,每牛加五百钱,分五年偿还,灾年除外。若有小牛者,一年后官府同样会奖励一缗钱,还是不得买卖。但愿不愿从官府贷,任其自便。”

  本来以郑朗的想法,直接将牛送给无牛贫户,可让几个学生,特别是司马光与王安石否决。

  太平州能这样做,是手中得了一笔意外之财,其他各州府没有,不能模仿。

  虽是好心,起不到推广作用。

  与几个学生商议,又与赵通判商议,最后改成这道法令。

  官府不需要倒贴,一头好牛市价四千多文钱,劣一点的三千多文钱,五年五百文,利息不是算低了,但对于宋朝百分之六十以上甚至百分之两百的高利贷,不算什么。若推广下去,一年朝廷若贷出十万头牛,可得利五千万文钱,能养活两到三个宰相。不算小数字。

  农民负担也不重,一年仅需**百文钱,五年后这头牛就是自己的。象广德军官牛一年租税就有可能接近这个数字,还有可能是交一辈子,连牛死了也要交上几年。一户的,若是两户共有,每年仅付四五百文钱,负担更轻。民负担不重,对国家也稍稍有利。大肆耕种,国家又得了税务,增加了隐形收入。

  担心有人将牛转卖出去,转手用这钱放高利贷,刻意增加一条,仅第五等户才有这权利。能放高利贷的人怎么会是五等户,五等户又有何本事去放高利贷?

  甚至存在官府剥削的可能,又加了一条任其自便。官府卖得贵,老百姓可以不贷。

  短短的一句话,包含了这么多东西在里面。

  还会有漏洞,主要漏洞堵了上去。

  好一会儿,朱县令、汪县令、董县令又轰然全部称妙。

  “不是我的主意,是我家中那几个小郎君共同想出的办法。”

  只一句话,立即将大家冷场,无语的。

  “小圩必须连圩,否则以后陆续有圩破情况,非我所愿。为灌溉之便,所有小圩圩堤必须毁去,与大圩连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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