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番外明菲之二_嫡子难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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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怀才不遇是什么感觉。

  只要翻开中国历史上的诗篇,那些有名气的,朗朗上口的,多一半是怀才不遇的人写的。

  怀才不遇的人会做出什么事,似杜甫“朝扣富儿门,暮随肥马尘”,似陈子昂“砸琴卖文”,似李白“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明菲是今穿古,她自认比世人多几千年的见识,几千年的文化。在无数穿文儿中,哪怕穿成个丫头,最后也能捞个皇后做。她穿成王爷之女,难道就这样圈禁于方寸后院儿,每日东家长西家短的过日子么?关键是卫王妃治府极严,府内下人舌头都似短了一截,连东家长西家短都没的唠。

  她不是没想过借着自己“发明”的铅笔,去外头开几间铺子狠赚一笔,只是才开个头儿,就被凤景南皱眉驳了回去,“笑话,堂堂王爷之女,出去抛头露面从事商贾贱业。你还是好生学学三从四德比较好。”

  在王府里,凤景南就是天。

  魏妃生怕女儿惹怒了丈夫,对明菲劝了又劝。明菲只好息了此念。不过,她觉得哪怕不能出去,也不会影响她才华的发挥,于是,她开始了创作名著的过程。

  当选自然是《红楼》,此书为广大群众所钟爱,女人喜它里面的情,男人爱它里面的色,经久流传,历久不衰,经过时间的考验,定能一举成名。

  不过,能写你也得能刊印发表吧。

  对于别人,如明雅,她就没这个本事。不过,于明菲,这并不算难事。

  魏妃得凤景南的眼缘儿,俩人年轻时自由恋爱,虽然魏妃为侧室,凤景南并不愿委屈表妹,在昆明城也给魏妃置一些产业。故此,魏妃手里的财力虽然比卫王妃差的远(当然并不是说卫王妃多么的富婆儿,关键是卫王妃除了自己的私房,她还把持着凤景南的私库,自然是王府第一富。)不过,魏妃也不穷就是了,外头庄子铺子的也有几间。

  有庄有铺,自然也有往来的奴才仆婢。

  明菲先出十来篇,便送到奴才手里,让他们结成册子,在外头传卖。

  名著的魅力自然不是一般的大,虽然明菲也没那好记性将全本《红楼》默出来,不过里头大概的诗句情节她是知道的,然后通篇的公子小姐丫头胭脂,尽管昆明城的书香味儿不如帝都浓,不过《红楼》却受到了广大凡夫俗子书香秀才的拥戴。甚至还有女先儿们排练了成评书,说给各豪门的小姐太太听。

  凤景南对这些情情爱爱的东西向来没兴趣,不过后来听说是明菲写的,险些气炸了肺,冲到丽人居把明菲一顿臭骂,“孽障孽障!你这没廉耻的东西!略识得三五个字,就这样出去丢人现眼!你还有没有一点儿女儿家的矜持!你写的是什么淫词艳调辱没祖宗的东西!你还知不知道你是个什么身份!本王的脸面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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