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百七十章 铁证在手_大唐虎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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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安郑府。

  郑丽琬专心致志的翻阅着关于经商账目的杂集,看的极为认真。

  在未遇刺之前,郑丽琬从未有过经商之念,对于从商记账是一窃不通。遇刺之后,通过微小的线索,察觉到了凶手的动向意图,果断的展开了反击。但因从未接触过这方面的知识,要从头开始学。

  若是常人有如此念头,那一定是疯子,想在短时间内参透一门技艺。

  但郑丽琬却不一样。

  郑丽琬容色绝姝,当时莫及,才智之高,也是得天独厚,自幼就有过目不忘之能,天生领悟力超凡,学无所不通。她幼时学琴学棋学书学画,学诗学词学歌学赋,一年之功即可比他人数年之力,自小便是琴棋书画,诗词歌赋无所不通是人人称道的神童。但因学的太容易,没有学下去的兴趣,以至于长大以后会琴会棋会画会书,会诗会词会歌会赋,样样精通,却因没有学下去而样样不能成为大家,止步于精通这个境界。

  只要她用心去学,不管是什么,她都有自信能够在短时间内掌握个中道理。

  这经过一个半月的学习,郑丽琬对于经商记账,已经有着一定的功底。加上为人心细,渐渐地从郑家家族的账目中发现了点点纰漏,只是纰漏不大,不足以令对方翻不得身。但找到了纰漏就是好的开始,有了目标,抽丝剥茧也就容易了。

  “丽琬!”郑仁基的声音突然在屋外传来,伴随着的是几下轻轻的叩门声。

  郑丽琬将手中的杂集盖在桌上。快步上前开口,叫了声“爹爹”,让他上座。

  郑仁基坐在书桌前。看着面前的杂集,忍不住拿在手上看了看,惊愕道:“你也看这个?”他一直饱读诗书,对于什么经商记账是全然不屑去学。但被提拔为郑家管事,负责郑家账目,却也不得不临阵磨枪,开始学习记账查账之法。不过他思想迂腐。接受能力莫说与郑丽琬相比,稍微机敏些的都比不上,苦学了大半年。一边实践一边琢磨,近期才觉得顺手。手中的这本杂集,他近期正好也在看,着重讲账目的有些深奥。很多地方都看不明白。

  “突然来了兴趣。随便翻翻。”郑丽琬轻描淡写的说了一句。

  郑仁基眉头不自觉的跳了跳,想了想还是不跟自己这个智多近妖的女儿相比较了,免得活活气死。

  郑丽琬在一旁坐下道:“爹爹找女儿有事?”

  郑仁基犹豫了会儿,不知如何开口,想了想道:“今日爹爹与程崔氏过了大礼……”

  郑丽琬听了俏脸儿飞红,过大礼是一句俗话,用标准的礼仪形容就是纳征,六礼中的第四礼。即男方请两位或四位女性亲戚约同媒人,带备聘金、礼金及聘礼到女方家中。说定婚事。

  这聘礼一下,女方收了聘礼并且还了礼,几乎就等于是男方的人了,剩下的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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