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三十九章 一双手,一段曾经_我是你第一眼的霍青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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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肖风曾经握过许多双女子的手。尤其当他在国外游历的三年,握手是必不可缺的社交礼仪。那些手,每一双都得到了精良的保养,温润、柔软、富有弹性。

  但是,现在他手中的这只手,粗糙、干涩、掌心里囤着硬而扎手的老茧。肖风相信,一只手可以看出手主人生活的经历。而此时,这只手过往的经历,令他既怜惜又尊重。他在这只手中看到了和他迥然不同的生活轨迹。

  坚韧、忍耐、勤劳、踏实、独立和健康。

  这些东西,比他曾经握过的任何一双软弱无骨的纤纤玉手都更震撼。

  护手霜最初的油腻已经随着温暖的抚摸完全融入了肌肤,手背上只剩下清幽的玉兰芬芳,还有另一双手残留的温度。林初欢红着脸,终于抽回了手。

  护手霜,那是林素喜的专利,只有妹妹那双美丽的小手才用得着护手霜,她的手,没有使用它们的必要。林素喜曾经劝她用过,执意为她抹在手上,可是,没一会儿她就需要沾水,就那么点功夫,护手霜就失去了附着,林初欢觉得太不划算,说什么也不肯再抹了。一个连护脸霜都不用的人,还需要用护手霜吗?

  可是,今天她却为她从不在意的东西,而羞愧到无地自容。

  因为,她看见了肖风极其意外的表情。那个表情,令她贫乏而脆弱的自尊,岌岌可危。

  离开专柜前,肖风坚持要买一个东西,他对竭力阻止他抽出钱包的林初欢耳语:“这是礼貌,我们刚才试了那么多产品,听了那么多介绍。总得买个什么让人家不白辛苦吧!”

  三天前带来的现金已经所剩无几。不过,肖风倒也不十分在意,反正他只想买那支护手霜。

  林初欢眼睁睁看着他用光了最后一点现金,换来她人生里第一支属于自己的护手霜。

  小年夜晚间。

  肖风和林初欢搬了箱子在庙街寻觅到一个空隙,挤在人潮汹涌中开始了叫卖。

  林初欢以前卖过服装,现在虽然做的是地摊生意,但仍然驾轻就熟,很快就谙熟了这里的叫卖规矩,只是一口国语夹在周遭一片此起彼伏的粤语声中,显得尤其势单力薄。

  她没指望上肖风。肖风是大少爷的命,这种三教九流人鱼混杂的地方,怎么看都与他的身份不搭调。她事先和肖风说好,他只需要负责看钱,摆pose就好。

  肖风刚开始还算听话,但眼瞅着林初欢那么卖力地叫卖仍然招揽不来几个顾客,索性放了胆子,撩起袖管,摆出无敌帅哥的大微笑,甜甜地对往来的游人说:“靓女!试试我家的产品,保证你不吃亏。”边抛媚眼边在自己的手背上涂抹面霜,凑到美女鼻子下,魅惑地说:“闻闻,是不是很香?”

  林初欢在肚子里笑晕。长得帅果然福利多多,从青春小女生到中年大妈,都会停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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