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287章 驯马_腐蚀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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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斜坡回到了缓坡上。现在留在洼地的吃货只剩下五只。

  想到此林雾心凉:死要吃的马,吃的比别马多的马,能是什么好马?不过有马比没马强,实在不行可以杀了吃肉。选哪只呢?

  林雾靠在胡杨树边,五匹马距离他都不足十五米。对于一个马盲来说,林雾完全看不懂马的好坏。最可恶是几匹马距离差不多,导致决断力满值的林雾一时间无法做决定。

  白马?剔除,自己不是王子,没有资格骑白马。自己骑了白马,不等同认为自己老爹是国王吗?没见过面,遗产不可能留给自己,绝对不能便宜那老东西。

  黑马?也剔除,作为一个偶像派,自己怎么可能是黑马?

  胡思乱想无法下决定的根本原因不是没有决断力,而是怕。从来没骑过马的人要去驯马,简直有点不讲道理。自己靠近,它飞起一脚怎么办?

  嗯?如果自己动作够快,它的动作也足够快,它四蹄同时飞踢,没有脚着地,就会吧唧的肚皮着地。这样一来,自己就可以捡到一匹马。不过,这种智商的马自己也不太敢要。

  最终林雾做出了一个决定:谁先跑,就抓谁。

  于是林雾站起来,若无其事的吹着口哨从树后出现,用眼角去看马匹。五马都被惊吓哗啦啦的后退数米,但是并没有马匹逃跑,它们也不吃草,就这么顿着,似乎是第一次见到人这生物。

  林雾心中大喜,慢慢的靠近棕马,棕马立刻后退。林雾尝试再前进两步,棕马转身就跑,带了一票马开始爬坡。林雾也急了,狂奔加风刺追击而去。先上斜坡的棕马停步,回头去看后面的情况,结果把后面马的通道给堵死。这给林雾争取到了机会。

  眼看交通秩序恢复,群马即将发力,林雾用尽全力飞扑,抓住了一匹白马的马尾。白马受惊嘶吼一声开始狂奔,林雾死抓马尾巴不放,然后就没有然后。

  看着手中的毛,再看逃命一般的马群,林雾顺着坡道滚入洼地,翻身仰天看蓝天:我把木材丢哪去了呢?

  累啊!走了40公里,红衣一点都不惜臭怜石,就把自己打发出来找木材。苍天啊,自己何几曾时吃过这种苦,日常都是能摸鱼就摸鱼,不能摸鱼也要摸鱼。更可恶的是,马还不让抓,凭什么?自己就应该爆头吃马肉,杀马给马看。

  全身酸疼,不想动,想投诉又找不到理由。

  话说回来,马群也是很会挑地方。这位置水草柔软,最重要是草的下面有一层泉水,人躺在上面无比的舒畅。

  不行,没人干,自己就得干。

  林雾准备仰卧起坐坐起来时,他看见了一个马头,一个很拽的马的头。这匹马前额白色,通体黑色,髯毛很长,伴随着风随意拂动。不痒吗?

  说马很拽,是因为它根本不怕林雾,并且走到林雾面前,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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