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三十一章 卡马克的扫雷(求推荐票!!)_游戏开发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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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有卡马克写的一段简短的介绍,语言很有卡马克那种自我感觉天下无敌的中二少年的风格。

  “我未来的老板,杰斯特·李先生,您给的第一份任务已经完成,说实话,这项工作太过简单,我几乎不费吹灰之力,甚至我连用电脑将其程序化的兴趣都没有,不过尽管我只是进行了纸面编程,但我认为我写的代码一定是最简洁,最高效,也不会有任何臭虫的,我……”

  就这样blablabla的说了一大堆夸奖自己的话,最后在信件的最后,卡马克特意用大号的字体写道:“对了,别忘了你答应我的苹果电脑!”

  看完之后,杰斯特不由得笑了起来。

  他是真没想到像卡马克这样的天才程序员竟然会对苹果这种傻瓜电脑感兴趣,不是说现在的那些程序员都对苹果电脑不屑一顾么?

  实际上,杰斯特在看《doom启示录》的时候就为此感到奇怪,卡马克,罗梅罗这些天才们都是从苹果机开始入门的,尽管他们后来都转入了对pc编程的研究,不过那是苹果因为封闭而衰弱之后的事情了。

  他对照着卡马克寄给他的代码,在他办公室的那台麦金塔电脑上对扫雷这款游戏进行着程序化,其实这是很简单的事情,只需要照抄卡马克的代码就可以了,需要他真正动手做的事情也不过是他之前已经做过的——几个简单的像素图标而已。

  至于杰斯特为什么会用一直喷的只有傻瓜才用的苹果电脑,其实这是一个很简单的问题,你如何让一个习惯了未来操作方式的人,天天用dos来操作?哪有直接用麦金塔的鼠标点来的方便。

  虽然比起十年后的win95还是差得很远,但暂且忍忍吧。

  将‘扫雷’程序化做完之后,杰斯特点开游戏在电脑上玩了起来,说实话,《扫雷》这款游戏的可玩性还是非常大的,规则也很简单,只不过杰斯特对此不怎么擅长,他也就能玩玩40颗雷的难度,就算是这样他还经常找错,最高级他是想也不想,太耗费时间跟脑力了。

  不过扫雷这种益智游戏的吸引力就在于完成之后的那种智商上的成就感,哪怕只是完成最低级的那一种。

  杰斯特上一世就很喜欢玩扫雷,有时候他无聊的时候甚至能够不干别的,直接玩一通宵。

  虽然在以前已经玩过无数遍,但杰斯特这还是第一次玩自己亲手做出来的《扫雷》,这个跟后来的版本的很像,实际上自己当初就像按照这个自己最熟悉的版本对着卡马克进行描述的。

  有计时系统,有难度选择,有自定义,有那个笑脸跟哭脸,还有着英雄榜。

  正当杰斯特玩这个世界的扫雷玩的有些乐不思蜀,连自己已经快四十个小时没睡觉都忘记,甚至连敲门声都没注意到的时候,马克塞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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