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灾祸_[HP]和玛丽苏开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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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菲是一只血统纯正的大不列颠田园犬,这种狗因为他们身上倜傥不羁的气质,也被诗意地称为原野流浪者,当地居民则将其简称为野狗。

  他通身黑色,油光闪亮,快五岁了。对狗来说,正是追逐理想的大好华年。路菲的理想很简单,和一只白色的小雌狗结婚,共同养育一群黑白相间的、奶牛般的小小狗。他的近期目标是再得一双旧鞋。

  金妮正抱着一只牛皮纸袋走在乡间的小路上,顺手在两旁的草莓田里捞俩把。七月份的草莓刚刚成熟,还残留着一丝春天的味道。

  “我独自走在郊外的小路上,我把牛肉带给路菲尝一尝——他的窝在又远又僻静的地方,我要当心路上是否有大灰狼——”她的歌声使周围的一切动物作鸟兽散,让所有的植物遗恨自己没有长出几条腿。

  路菲每次看到天空中有一大群麻雀四散惊逃,受了很大刺激一般,飞着三角函数路线,就知道金妮要来了,而且心情不错。

  他马上带着一位新朋友,一起蹲到镇口的大橡树下。

  金妮远远的就看见了路菲,一种感动从心底油然而生,她看着路菲从不盈一尺的小不点,长成了今天这样建设四化的栋梁,觉得自己那些牛肉罐头真没白偷。

  “路菲——”金妮挥舞着纸带子跑来。

  金妮知道路菲最喜欢鞋子,很热情地跳到他面前,顺手把一只旧皮鞋塞到他嘴里。后者明显没有想到会遭到这样的待遇,愣了几秒钟,甩开鞋子,狠狠地踩了金妮一脚,疼得她大叫:

  “鞋都不咬了,你忘本啊你!!”

  金妮刚说完,就看到另一只狗抱着扔掉的鞋子猛啃,那才是路菲。眼前的这个,身量颜色虽然和路菲十分接近,但神色相差甚远,一点也不像会玩抛接球的样子,甚至看也不像会吃狗粮。

  金妮看着两只狗,想了想,说:

  “哎呀,女朋友好漂亮啊,还有贵族气质,路菲真有福气!”

  她马上又挨了一脚。

  “不是吗?是失散多年重逢的母亲?”

  又一脚。

  “你表妹。”

  一脚。

  “女儿”

  脚。

  大狗露出他那明晃晃的白色牙齿,洁白、坚固,好像每天都用高露洁从里到外地呵护。金妮终于发现自己不能再执迷不悟下去了,转向路菲,问道:

  “小子,听说找你找我有事啊?说来听听。”

  路菲郑重的点点头,说: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

  他激动地表达了一番,金妮听完了他的发言,点点头,说:“我明白了,你的意思是汪!”

  然后被两只狗狂踩。

  搞外交的时候翻译官是很重要的,他们会避免你进行盲目的交谈。金妮觉得自己现在正需要这么一号人物,就带着路菲和路菲二世到陋居找老食。在陋居的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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