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七百三十四章 神秘的老王(噗噗冠名)_阴阳刺青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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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瘸子叫“老王”。

  老胡继续说:对了,说起老王,我就挺有话讲,我是很佩服这个老王啊。

  我问老胡:怎么啦?

  老胡说瘸子老王十分讲究——有多讲究呢?

  这老王不是一个补鞋的吗?他每天开始干活之前,要首先把摊位摆好,每一件工具,都摆得整整齐齐的,剪子、钳子、顶针还有改锥、擦子,那都摆得有模有样的,非常有美感。

  老王把工具、摊位摆好了之后,再带上一双非常干净的白手套。

  对,就是白手套。

  可能老王觉得自己干的活儿,非常神圣,所以一定要带上干净的白手套。

  他做事,慢条斯理,但是绝对认真,做一下就是一下,非常讲究。

  除此之外,每天老王要吃饭的时候,会把自己带来的饭盒,放在烤皮子的炉子上,热好,在热饭的时候,老王脱下手套,用水把手洗得干干净净,然后做得笔直,开始很优雅的吃着饭盒里的饭。

  这一切,对于现代白领,实在太平常了,但对老王不平常,用老胡的话说,一个修皮鞋的,让自己讲究成这样,这算不算是活出了诗意?

  老胡说:我以前一直都觉得我粗鄙,还觉得我粗鄙是因为我就是一个救生员,没啥本事的人当然粗鄙,现在我才知道,我粗鄙是因为天生粗鄙,那老王,修个鞋子,感觉在做十分高级的买卖啊。

  我点点头,对老胡说:这个老王,很让人敬佩啊。

  这个社会,太多的人敬佩有钱的人了,但我很敬佩做事情认真的人——有这么一份心,哪儿不是他的净土?

  老胡抽了一口烟,说:我是真想变成老王那样,但是这辈子,甭想啦——我是优雅不起来,就是个粗鄙的人!

  “嘿嘿。”我笑了笑,对老胡说:那我先走了哈。

  “去吧去吧。”老胡说:对了,我那救生衣的箱子里,有一双皮手套,烂了,你用完了潜水衣啊,帮我把那皮手套拿到瘸子老王那儿去补一补,算是对老王的支持吧。

  我说行。

  我笑着点点头,离开了老胡的家,我准备下楼,在路过走廊的时候,看到了一张电费单,贴在一间房子的门上,我顺眼看了电费单上面的名字,叫王甲立。

  这间房子,是不是就是瘸子老王的房子?

  我看了看窗台,窗台上,晾着两双皮鞋,皮鞋上还有一股子胶味,应该是新补的,我估计这就瘸子老王的房间,他是补鞋匠嘛。

  原来那个瘸子老王,竟然叫“王甲立”。

  我又顺着窗台往里面瞅了进去,我发现,王甲立的家里,竟然乱得一塌糊涂的,床没有叠,乱得像狗窝,地上全是散乱的烟头,写字桌上面,东西乱糟糟的。

  看王甲立的家里,这么乱——一点都不像老胡嘴里描述的瘸子老王啊。

  活在老胡嘴里的瘸子老王,那是一个诗人,一个修着皮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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