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七百零二章 楼凤和流氓的爱情_阴阳刺青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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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块,真的给照了,是个男孩。

  冯米娟得知自己的二胎是男孩之后,回了家,开始和李陶摊牌,她说现在有儿子

  了,日子不能这么过了。

  “那该怎么过?”李陶问冯米娟。

  冯米娟说:儿子是光宗耀祖的香火——得好好培养,赚点钱,以后供他读书。

  “我是个做楼凤的。”冯米娟说:我这楼凤,赚不了多少钱,也赚不了多久的钱了,

  现在我年老色衰,这工资,还能赚几年?到时候两个孩子,怎么养得活?更加不说

  送儿子去读书了。

  “那我去赚钱咯。”李陶说一个月后,他就去香港。

  他说跟他一起玩的小兄弟里,有个叫“白皮”的家伙,他叔叔在香港搞偏门,要找不

  少逞强斗狠的大陆仔去成立一个新的帮会。

  李陶觉得这是一个机会,说自己想过去闯闯,功成名就了,那养活两个小孩,算什

  么事?到时候不但让儿子去读书,还让女儿也去读书。

  李陶和冯米娟都是极度重男轻女的人——让女儿去读书这种最基本的公民义务,到了

  他们嘴里,像是女儿前世修来的福分似的!

  冯米娟说行。

  他让李陶把女儿带到香港去,她则在家里,做楼凤,顺带养活儿子。

  就这样,一个家庭分成了两半,一半在闽南,一半在香港。

  在李陶带着女儿走之前,冯米娟还找人,给女儿的肩膀上,做了一个纹身——颇有点

  当年美国大兵纹身的味道。

  当年美国大兵出去打仗,怕自己客死他乡,尸体不好认领,就给自己做奇奇怪怪的

  纹身,战友或者家人,根据尸体上的纹身,就能认领出他们的尸体来。

  冯米娟给女儿做纹身,估摸着是想——不管女儿多大,只要看到纹身,就能认得出来。

  同时,纹身也是冯米娟唯一能留给女儿的念想了。

  两半家庭分开了。

  李陶带着李斯曼去了香港,他也真的加入了当地的黑社会。

  还真别说,李陶去了黑帮,发挥了他性格里逞强斗狠的一面,很快,在那个小黑帮

  里,迅速混成了帮会红棍,钱也赚了不少,也给冯米娟他们,汇去了不少钱。

  当时的李陶,真的是“春风得意马蹄疾,一夜看尽长安花”,他当时以为钱就是这么

  好赚,人也飘飘然了,吃喝嫖赌这些事,搞得更凶了。

  最可怕的是,他还沾惹上了毒品。

  开始是搞摇头丸,后来抽海洛因——他一陷入了毒品,没风光个四五年,一次在吸食

  大量毒品的情况下,死掉了——心肌因为过度亢奋,绷紧得太久,断掉了!

  李陶死了,当时快十岁的冯米娟直接跑路了。

  她很机灵,别看她当时年纪小,但是……她很深刻的认识到——周围的叔叔阿姨,没一

  个好玩意儿,有父亲庇护的时候,她还没人欺负,现在她父亲死了,这些阿姨和叔

  叔,也许会把她变成一个蛊惑女,也许会把她卖到红楼。

  李斯曼直接逃到了另外一个城市,找当地的慈善机构,在慈善机构的帮助下,上了

  公立的学校。

  她平常就住在慈善机构的收容所里,白天在学校发奋学习。

  后来,她考上了香港一个不错的大学,拿了奖学金。

  李斯曼说到了这儿,把肩头的衣服蜕掉,露出了后肩膀上的纹身,说道:我的事说

  到这儿,一直都算悲喜交加,可是,因为我肩膀上的这个纹身,就是我母亲当时把

  我送到香港来之前,给我纹的纹身,让我的生活,变成了一个十足的悲剧。

  是吗?我半信半疑的看着那个纹身——不过,我这一看那个纹身,心里默念了三个字

  ——阴阳绣。

  李斯曼肩膀上的纹身,是一个阴阳绣的纹身,这个阴阳绣纹身,既不是我师父做

  的,也肯定不是涂鸦做的,也不是我做的,那到底是谁做的——白衣獠做的吗?

  ps:昨天的补更先发哈!今天晚上第一更,可能在十二点半的样子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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